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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驅散肝病陰霾,成為護肝路上的照明燈】
在20世紀90年代的台灣,肝病曾如陰霾般籠罩,每五位成人中就有一位是B型肝炎病毒帶原者,這一現狀至今仍留有深刻的烙印——每年,超過七千名台灣成年人因肝癌離世,另有五千多人因肝硬化而逝。然而,在這片土地上,有一 場靜默而堅定的戰役早已悄然拉開序幕。
1994年,幾位來自臺大醫院肝膽專科的醫師,滿懷對民眾健康的深切關懷,目睹了因肝病無知而導致的無數悲劇,毅然決然地走出了學術的象牙塔,共同創立了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簡稱“肝基會”)。自此,他們踏上了為民眾築起肝病防線的漫長征途。
肝基會秉持“教育為先,創新醫療”的核心理念,全方位介入肝病的預防、治療與康復,力求從源頭上消除肝病的威脅。在實地走訪的過程中,肝基會發現民眾缺乏肝病知識才是造成悲劇的關鍵,再加上肝病初期沒有症狀,病人通常肝病很嚴重或肝癌末期才就醫,其中又有不少求助於偏方,因此,肝病的悲劇就不斷上演,留下悲傷的肝病遺族家庭。所以推廣肝病防治的觀念,教育民眾正確的肝病常識,是消滅肝病的第一步。
因此,一輛輛肝病防治列車穿梭於台灣的城鎮與偏鄉離島之間,累計進行超過858場的保肝篩檢,服務人次逾七十萬,篩檢足跡足以繞島400圈,為無數人點亮了健康的燈塔。
為了讓肝病知識更加親民,肝基會也舉辦了各類肝病防治講座,為民眾普及肝病知識,增強對肝病的認知,目前已舉辦超過1000場。每年還會推出4期《好心肝》會刊,並免費發放給民眾,目前已發行第105期,累計發行超過600萬冊。除了舉辦講座外,肝基會還創新性地將醫學知識融入娛樂文化,編撰了一系列風趣幽默、易於理解的書籍,如《好心救好肝:肝病權威許金川教授在談笑之中教你正確保肝知識》、《爆笑不爆肝-輕鬆掌握保肝知識》、《遠離肝苦很簡單》等,讓民眾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中學習保肝之道。同時,互聯網的浪潮中,他們也未曾缺席,建立了全球肝病資訊網與社交媒體平台,成為民眾獲取肝病知識的重要窗口。
對於病友群體,肝基會更是給予了無微不至的關懷。肝病諮詢專線與肝爹信箱,如同溫暖的燈火,照亮了病友們前行的道路;而由病友自發組建的互動支持團體,則讓他們在相互扶持中找到了力量。
在學術研究領域,肝基會同樣篤行不怠。自1996年起,他們陸續發表研究論文,舉辦學術研討會,並與全球公益團體聯手推動“世界B肝週”活動,不斷推動肝病研究的深入與發展;1998年起設置「肝病優秀論文獎暨研究獎助金」,選拔優秀肝病論文和卓越研究團隊,2014年至2023年十年間,共30個研究團隊獲得優秀論文獎,67位醫師學者獲得研究獎助金,獎金總金額將近新台幣二千萬元;1999年起,每年補助臨床醫師和學者肝病研究,贊助年輕學者赴國外研修及出席國際研討會,2014年至2023年間,共獎助896人次醫師、學者,補助研究及國外研修經費新台幣一億三千萬元;2020年起,每年捐贈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博士班就學獎助金新台幣240萬元。鼓勵年輕學者投身肝病研究,為未來培養更多的人才。
轉眼間,肝基會已走過三十載春秋。這三十年來,他們以不懈的努力與堅定的信念,凝聚民間力量、協同公部門,成功將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從台灣十大死因中剔除,並將肝癌從長達四十多年的首位死因降至次席。這一成就,是對他們無私奉獻與執著追求的最好證明。
面向未來,肝基會將繼續攜手各界,秉持“人人好心肝、人人好健康”的美好願景,為實現一個沒有肝病的美好未來而不懈奮鬥。他們相信,只要心中充滿希望,腳步就不會停歇,台灣人民終將擺脫肝病的陰霾,迎接更加健康、光明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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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頒發準則
得獎人必須簽署一份本處提供的「愛心獎獎金領取同意書」,獎金必須全額用於頒獎前提供之「獎金使用計畫」。
獎金將自2016年12月頒獎典禮日起,1年內分3階段頒發予得獎人,或得獎人頒發前指定當地註冊的慈善團體。
第1階段:頒獎典禮日頒發美金$30,000。
第2階段:2017年4月30日前頒發美金$30,000。
第3階段:2017年8月31日前頒發美金$30,000 。
得獎人必須於第2、3階段獎金頒發日前1週,分別檢附第1、2、3階段「獎金使用計畫」相關支出的收據、剪報、照片、影音、出版和本處聘請的會計師樓或得獎人的相關會計師樓簽證等資料,作為核實頒發獎金的憑據及存檔。
本處如未能如期收到上述資料,得獎人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釋,本處有權延遲頒發獎金,直至雙方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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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指引
凡現居住中國內地 (以下簡稱內地) 、香港、澳門、台灣,並持有當地永久居民身份 (分) 證者,不分種族、宗教、性別、職業、年齡,其愛心條件符合本會獎勵標準,均可被推薦參選。參選人如不幸在參選過程中去世,則取消參選資格。
參選人與推薦人須將報名資料 (限10頁內) 及個人DVD影音資料 (限5~10分鐘) 在截止報名日期前送交愛心獎委員會聯絡處 (以下簡稱本處) 。
個人和團體/機構均可擔任推薦人,每位推薦人僅限推薦1名參選人,每團體/機構可推薦最多3名參選人。
每名得獎人將獲頒獎金美金$90,000、獎狀及獎盃等;得獎人不幸於頒獎典禮前、後去世,得獎人之獎金(含未頒發獎金) 及獎項由愛心獎委員會議決處置。
得獎名額6名 (內地3名、港澳及台灣共3名;港澳、台灣至少各有1名得獎人) ,不分名次;特殊情況下,愛心獎委員會可議決酌增/減得獎人總名額。
參選人須提供「獎金使用計畫」;得獎人必須在頒獎典禮14天前提供具體慈善計畫供本處查核,若無提供可視同放棄當選資格;獎金從頒獎典禮日起1年內分3階段頒發 (請參閱附件「獎金頒發準則」) 。
參選人如有法律訴訟進行中,請向本會申報;如未申報且虛假不實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得獎人在得獎前、後遭法院起訴,本會有權追回、暫緩或停止頒發獎金。
複審入圍者將由評審委員會約見或探訪錄影。本會有權使用得獎人攝錄之相片/影音作刊物及網站宣傳等。
本會有權將得獎人事蹟內容發表、刊登、展覽、編成專輯供本會推廣用途,版權屬本會所有;本會將永久保留得獎人資料。
得獎人須親自出席頒獎典禮,未經本會事先同意而缺席者,或作棄權論。
得獎人有義務應邀出席未來本會愛心推廣活動,如:每屆頒獎典禮、慈善籌款餐會、愛心探訪、座談會等。
本會承擔內地及台灣得獎人、配偶 (如適用) 出席香港頒獎典禮來回經濟艙機票、香港酒店住宿1~2晚費用及交通費港幣$1,000 /名;內地、台灣來港辦證等雜費由得獎人自費。
凡曾獲頒本會愛心獎者不得再參選,惟曾參選而未得獎者可再參選。
依照香港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規定:參選人及推薦人填報於報名表上的個人資料、評審、票選及表決,本會將予保密。
本會現屆董事局成員及職員、合作媒體、終審委員及相關者直系親屬不得參選或擔任推薦人,以示公允。
本指引如有任何爭議,由本會/本處援引章程,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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