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初的一百萬,增加到一億,直至最近的傾囊百億,這位已屆耄耋之年的長者,在2021年傾其所有,創立了和敏慈善基金會。他,便是安踏集團的締造者、和敏慈善基金會的榮譽領航者——丁和木。
丁和木,出生於福建晉江陳埭鎮岸兜村的一戶貧寒之家,身為家中獨子,自幼便肩負起了養家糊口的重任。無論是深夜出海捕魚,還是捕撈蟶子,即便寒風凜冽的冬日也風雨無阻。改革開放的春風拂過,憑借敏銳的商業嗅覺與靈活的頭腦,丁和木被鄉親們推舉為廠長。他與工人們並肩作戰,親力親為,將每一位員工視為至親家人。
1988年,丁和木敏銳地捕捉到時代的機遇,創立了自己的鞋廠;1991年,正式註冊了「安踏」商標,寓意「安心創業、踏實做人」。安踏自此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逐漸成長為中國家喻戶曉的知名品牌。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丁和木深知貧困之苦,因此見不得他人受難。他的慈善理念,源於一顆「不忍人之心」。多年前,他慷慨捐款百萬,成立了岸兜玉厚阿瑞慈善基金會,善款多用於救助本村特困群體。「玉厚」、「阿瑞」乃是其父母之名,他以此命名,旨在感恩父母的教育之恩,教導自己成為善良、有擔當之人。這百萬捐款,僅是丁和木慈善之路的起點。
自2008年起,丁和木便為村裏60歲以上的老人發放每月300元的生活補貼,這份關愛至今仍在延續,補貼金額也已提升至500元。除了關愛老人,他還周濟困難群體、資助家鄉建設,同時更將目光投向教育、救災等領域。2011年,他捐資一億,在晉江慈善總會設立了「安踏和木愛心基金」。該基金成立後,主要關註災難救助、貧困地區文化體育教育等公益事業,以及推動中國體育事業發展,助力退役運動員就業、創業等。2021年12月,丁和木再次捐出自己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成立了和敏基金會,此次的百億捐款,刷新了他的個人捐贈記錄。和敏基金會致力於公共衛生、體育教育、鄉村振興、環境保護、社區可持續發展等多個領域。
除了關註社會議題,丁和木亦深知教育對人的深遠影響。從學前教育到大中小學,再到特殊教育,他對教育事業的熱愛與投入幾乎無處不在。2010年,他獨自出資750萬,興建了岸兜阿瑞幼兒園,解決了本村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難題;2014年,他又捐資千萬,在廈門大學興建了和木樓;2015年,適逢他八十大壽,他分別向晉江市第五實驗小學、陳埭民族中學捐資800萬與1600萬;從2022年開始,和敏基金會設立「和敏助學」計劃幫扶晉江籍(學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大學學業,項目累計資助學生超1100人,總資助金額達1800萬元;在今年9月,和敏基金會還捐贈了2000萬設立陳埭鎮「和敏獎教基金」,助力家鄉教育事業發展。此外,他每年都會為當地中小學添置教學設備,每逢教師節,還會獎勵優秀教師。他不僅帶頭捐助晉江市殘疾人教育學校,更積極呼籲全社會共同關註特殊教育。
丁和木所創立的安踏,亦傳承了他的慈善精神。截至2024年9月,安踏集團支持慈善公益的善款已超過24億元。公益不僅是一份企業責任,更已成為安踏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個人到家族,再到擁有數萬員工的跨國公司,安踏的公益傳承並非空中樓閣,其根源便在於集團創始人之一的丁和木他所信奉的利他共贏的商業價值與反哺社會的公益精神,在安踏內部代代相傳。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丁和木擁有寬廣與悲憫的胸懷,即便在富裕之後,仍能洞察細微之處的苦難,並以同理心溫暖每一個人。他的善行廣泛覆蓋諸多領域,又細膩地滋潤著許多人的心田。樂善好施、慈悲為懷,這位慈善家的感人故事,值得被更多人銘記與傳頌。
- 得獎人必須簽署一份本處提供的「愛心獎獎金領取同意書」,獎金必須全額用於頒獎前提供之「獎金使用計畫」。
- 獎金將自2016年12月頒獎典禮日起,1年內分3階段頒發予得獎人,或得獎人頒發前指定當地註冊的慈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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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頒獎典禮日頒發美金$30,000。
第2階段:2017年4月30日前頒發美金$30,000。
第3階段:2017年8月31日前頒發美金$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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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人必須於第2、3階段獎金頒發日前1週,分別檢附第1、2、3階段「獎金使用計畫」相關支出的收據、剪報、照片、影音、出版和本處聘請的會計師樓或得獎人的相關會計師樓簽證等資料,作為核實頒發獎金的憑據及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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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如未能如期收到上述資料,得獎人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釋,本處有權延遲頒發獎金,直至雙方達成共識。
- 凡現居住中國內地 (以下簡稱內地) 、香港、澳門、台灣,並持有當地永久居民身份 (分) 證者,不分種族、宗教、性別、職業、年齡,其愛心條件符合本會獎勵標準,均可被推薦參選。參選人如不幸在參選過程中去世,則取消參選資格。
- 參選人與推薦人須將報名資料 (限10頁內) 及個人DVD影音資料 (限5~10分鐘) 在截止報名日期前送交愛心獎委員會聯絡處 (以下簡稱本處) 。
- 個人和團體/機構均可擔任推薦人,每位推薦人僅限推薦1名參選人,每團體/機構可推薦最多3名參選人。
- 每名得獎人將獲頒獎金美金$90,000、獎狀及獎盃等;得獎人不幸於頒獎典禮前、後去世,得獎人之獎金(含未頒發獎金) 及獎項由愛心獎委員會議決處置。
- 得獎名額6名 (內地3名、港澳及台灣共3名;港澳、台灣至少各有1名得獎人) ,不分名次;特殊情況下,愛心獎委員會可議決酌增/減得獎人總名額。
- 參選人須提供「獎金使用計畫」;得獎人必須在頒獎典禮14天前提供具體慈善計畫供本處查核,若無提供可視同放棄當選資格;獎金從頒獎典禮日起1年內分3階段頒發 (請參閱附件「獎金頒發準則」) 。
- 參選人如有法律訴訟進行中,請向本會申報;如未申報且虛假不實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得獎人在得獎前、後遭法院起訴,本會有權追回、暫緩或停止頒發獎金。
- 複審入圍者將由評審委員會約見或探訪錄影。本會有權使用得獎人攝錄之相片/影音作刊物及網站宣傳等。
- 本會有權將得獎人事蹟內容發表、刊登、展覽、編成專輯供本會推廣用途,版權屬本會所有;本會將永久保留得獎人資料。
- 得獎人須親自出席頒獎典禮,未經本會事先同意而缺席者,或作棄權論。
- 得獎人有義務應邀出席未來本會愛心推廣活動,如:每屆頒獎典禮、慈善籌款餐會、愛心探訪、座談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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