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數人的認知中,莫言是那個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文學巨匠。但在他含而不露的「莫言」背後,隱藏著一個天真熱忱、鮮活生動的靈魂。他是社交媒體上「有趣」、「沒有距離感」的莫言老師;是左手揮毫、樂此不疲的書法愛好者;而在慈善的世界裏,他更是那個為了公益而不惜在馬路上狂奔的慈善家。莫言在慈善領域的貢獻,遠非我們所見所知的「冰山一角」。
莫言,原名管謨業,1955 年出生於山東高密。他是中共黨員,畢業於解放軍藝術學院文學系和北京師範大學魯迅文學院研究生班,獲文學碩士學位。莫言自 1981 年開始發表作品,並於 1985 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他的作品豐富多樣,包括《莫言文集》(20 卷)以及多部影視和話劇劇本。其中,他的中篇小說《紅高粱》獲得了全國中篇小說獎,而《豐乳肥臀》則獲得了首屆《大家》文學獎。此外,他的作品《蛙》還獲得了第八屆茅盾文學獎。在 2012 年,他更是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這是對中國文學的重要肯定。他的筆名「莫言」,寓意深刻,既是對自己的鞭策,也是對其人生哲學的詮釋。
其實,莫言的行善之旅從20多年前就開始了。當時的莫言將他所獲得的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捐贈給了檢察日報社在雲南西疇縣捐建的希望小學。2001年,他又將「第二屆馮牧文學獎」的兩萬元獎金繼續捐獻給這所小學。他坦言道:「在那個時候,兩萬元還是挺大的一筆錢的,我們的工資也就幾百塊錢。但我覺得這個錢不應該裝到自己的腰包裏,應該拿出來。」獲得諾貝爾獎兩年後,2014年莫言向紅十字會捐贈了100萬元稿費,用於救助西部地區的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孩子們。在接下來的 2015 年和 2016 年,他又分別向中國紅十字會「胡大一愛心工程」先心病救助項目捐款,共捐出125.7萬元,全部來自於他的稿費收入,救助了來自西藏地區的 62 名先心病兒童。當時的莫言並沒有讓媒體對他捐款的事進行報道,他認為「善與人知,不是真善」,所以僅僅只是走完了捐款流程就結束了。
2022年春節前,當莫言和好友聚在一起寫福字時,他靈光一閃:可不可以把自己寫的福字捐給慈善機構,用拍賣的方式籌款捐給西部需要幫助的先天性心臟病患兒?他的想法和他的好友王振一拍即合,兩人寫了一百多幅福字,然後挑出了一百張,與中華慈善總會聯系,那100個福字便成為「莫言同心」項目的開端。這個想法的順利實施不禁讓莫言思考:「盡管個性更傾向於『善不與人知』,但能夠用自己的號召力和影響力,去為更多困境中的孩子做更多的事情,為什麽不做呢?」於是,一向低調的莫言受邀成為中華慈善總會的慈善大使,他也推翻了自己當初「不做探訪」的想法,開始去探望那些項目救助的孩子。他說「面對這麽一個人口眾多的大國,面對這麽多需要幫助的處於弱勢的人,慈善要變成一個公共的行為才可以。那我想,由我來出面張揚地大張旗鼓地宣傳這件事,如果能為培養大家的慈善意識有一點貢獻,我想還是值得的。」
如今,莫言攜手《中國慈善家》雜誌、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等共同創立了「與莫言同行」公益行動計劃,旨在推廣慈善文化與實踐。其執行主體「兩塊磚公益基金」於2023年7月成立以來,已發起多個公益項目。其中,「莫言同心」項目專註於先心病兒童的救治,已成功資助170余名兒童進行手術治療,並為15萬余名青少年進行公益篩查。「與星同行」項目致力於孤獨癥兒童的康復,已在22個省的48個城市開展孤獨癥康復技能培訓,預計賦能1000余個孤獨癥兒童家庭。「健康童樂園」項目則關註鄉村兒童的早期發展,計劃在一年內為貴州畢節等地的幼兒園和家庭捐建兒童樂園,提供豐富的早期教育環境。截至2024年11月,吸引35萬人次參與,為眾多需要幫助的兒童帶來了實質性的改變。
對於莫言而言,在為慈善事業奔波的過程中,孩子們給予他的巨大幸福感是任何事物都無法比擬的。通過探訪與孩子、家庭接觸,他深刻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與愛的力量。
「善的根本目的就是對人類之愛」,莫言將文字、書法當做大愛的載體,向鄉村的兒童傳遞愛與希望。在慈善這條路上,莫言依舊腳踏實地,用自身的影響力讓更多細小的力量匯集到一起。在他的人生裏,文學如同巍峨的大山,而慈善則如同交錯的河海,在靜謐中,它們共同展現著莫言那些未言的故事。
- 得獎人必須簽署一份本處提供的「愛心獎獎金領取同意書」,獎金必須全額用於頒獎前提供之「獎金使用計畫」。
- 獎金將自2016年12月頒獎典禮日起,1年內分3階段頒發予得獎人,或得獎人頒發前指定當地註冊的慈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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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頒獎典禮日頒發美金$30,000。
第2階段:2017年4月30日前頒發美金$30,000。
第3階段:2017年8月31日前頒發美金$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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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人必須於第2、3階段獎金頒發日前1週,分別檢附第1、2、3階段「獎金使用計畫」相關支出的收據、剪報、照片、影音、出版和本處聘請的會計師樓或得獎人的相關會計師樓簽證等資料,作為核實頒發獎金的憑據及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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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如未能如期收到上述資料,得獎人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釋,本處有權延遲頒發獎金,直至雙方達成共識。
- 凡現居住中國內地 (以下簡稱內地) 、香港、澳門、台灣,並持有當地永久居民身份 (分) 證者,不分種族、宗教、性別、職業、年齡,其愛心條件符合本會獎勵標準,均可被推薦參選。參選人如不幸在參選過程中去世,則取消參選資格。
- 參選人與推薦人須將報名資料 (限10頁內) 及個人DVD影音資料 (限5~10分鐘) 在截止報名日期前送交愛心獎委員會聯絡處 (以下簡稱本處) 。
- 個人和團體/機構均可擔任推薦人,每位推薦人僅限推薦1名參選人,每團體/機構可推薦最多3名參選人。
- 每名得獎人將獲頒獎金美金$90,000、獎狀及獎盃等;得獎人不幸於頒獎典禮前、後去世,得獎人之獎金(含未頒發獎金) 及獎項由愛心獎委員會議決處置。
- 得獎名額6名 (內地3名、港澳及台灣共3名;港澳、台灣至少各有1名得獎人) ,不分名次;特殊情況下,愛心獎委員會可議決酌增/減得獎人總名額。
- 參選人須提供「獎金使用計畫」;得獎人必須在頒獎典禮14天前提供具體慈善計畫供本處查核,若無提供可視同放棄當選資格;獎金從頒獎典禮日起1年內分3階段頒發 (請參閱附件「獎金頒發準則」) 。
- 參選人如有法律訴訟進行中,請向本會申報;如未申報且虛假不實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得獎人在得獎前、後遭法院起訴,本會有權追回、暫緩或停止頒發獎金。
- 複審入圍者將由評審委員會約見或探訪錄影。本會有權使用得獎人攝錄之相片/影音作刊物及網站宣傳等。
- 本會有權將得獎人事蹟內容發表、刊登、展覽、編成專輯供本會推廣用途,版權屬本會所有;本會將永久保留得獎人資料。
- 得獎人須親自出席頒獎典禮,未經本會事先同意而缺席者,或作棄權論。
- 得獎人有義務應邀出席未來本會愛心推廣活動,如:每屆頒獎典禮、慈善籌款餐會、愛心探訪、座談會等。
- 本會承擔內地及台灣得獎人、配偶 (如適用) 出席香港頒獎典禮來回經濟艙機票、香港酒店住宿1~2晚費用及交通費港幣$1,000 /名;內地、台灣來港辦證等雜費由得獎人自費。
- 凡曾獲頒本會愛心獎者不得再參選,惟曾參選而未得獎者可再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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